To be fully alive is to act; to be fully alive is to contemplate.
- Parker Palmer

星期六, 5月 23, 2015

「14」做個勇敢中國人

或許,我從小都缺乏勇氣。媽媽告訴我,小時候,當弟弟勇敢地在公園的設施上面爬高爬低之時,我總是很「驚青」地在那些其實不太高的樓梯和支架上半上半落。媽媽告訴我,小時候,當弟弟學懂了騎單車勇敢地在平路上馳騁之時,我都是很慢地前進,滿臉生怕受傷跌倒的樣子。長大了,有不少東西都是靠弟弟爭取,包括住宿舍、去外國讀書、一起搬出來住;就連當年開口表白的時候都是有十分鐘左右的支吾以對才能說出口。我一直就是這樣的怕事的一個小孩子。

當上了教師之後,我開始學習怎樣更加勇敢。或許,我太懼怕失敗,但我知道失敗其實並不可怕。或許,我也懼怕受傷甚至死亡,但我清楚肉身的死亡也不是終點。說實在,這世上,其實沒有什麼可怕。不過,到現在,我還是有些事情很害怕。首先,我害怕失去。人,總是害怕失去,所以總是抓得很緊。但如果因為怕失去而不去勇敢一試,結局可能是遺憾。其實遺憾的感覺不是更可怕嗎?對,所以現在的我還是在學習珍惜,珍惜每一天美好的早晨,珍惜每一次與人的相處,珍惜上帝所賜的各樣恩典。

另外,我也害怕傷害別人。可能因為我受過傷,也可能因為我傷害過別人,我很怕看見別人因我而受傷。我知道,這是一個壞的見證,而我這壞見證可做得太多了。雖然人是很脆弱的,但只要小心一點,總是能避免受傷。就算避不了短暫的傷害,我也希望避免長期而且難以回復的創傷。我想,靠著天父的教導和聖靈的幫助,我能在這方面再勇敢一點。對,要面對自己的軟弱,也需要十足的勇氣。這些年來,我就是在面對自己的弱點缺乏了勇氣,以致總是改變不了。

最後,我覺得應該懼怕的是神;或許用懼怕不太準確,敬畏就是更加適合的翻譯。我們有時太怕得罪別人,卻沒有懼怕得罪神。我們怕某某不開心,卻忽略了不能討上帝的喜悅。我們甚至怕自己不開心,也不想離開我們的罪。在此,我們都要認罪。聖經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相信,這是天父對我的勉勵,也希望是對大家的提醒。有勇氣改變自己,有勇氣去愛也有勇氣去聽上帝的教導,更有勇氣去相信神,才是真正勇敢的人。

後記:這篇是這麼多天來過了時最遲出現的文章,原因是昨晚回了教會團契,然後今天午飯去了與朋友聚會,根本沒有時間坐下來好好寫。不過,這是或許都是藉口;真正原因是我已經開始放鬆了我的堅持。希望我能好好地完成最後的十三篇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你的留言是對我的鼓勵。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