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fully alive is to act; to be fully alive is to contemplate.
- Parker Palmer

星期六, 5月 09, 2015

「27」祝各位母親快樂

母親,可能是這世上最強的生物。一個女子,如果成為了一位母親,就好像會變了超人。從十月懷胎開始,以後年復年日復日含辛茹苦地養大一個甚至兩個三個四個小孩子,這本來就是天下間其中一樣最難想像的事。母親本來很可能就是一個弱質女流,就算不是很弱,要養大一個孩子所需要的心力絕對不是你和我能揣摩。而且,母親是不能也不會病倒的,就算他們病倒了,他們也不會表現自己的脆弱,也會照常地處理家頭細務和照顧孩子的各種需要。對我來說,母親,是偉大的代名詞。

媽媽的愛,之前好朋友的早禱已經說得很精彩,我也不打算重複他的內容了。這裡,讓我用聖經的其中一個記載讓我們一起再感受母親的愛: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夜間,這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來,趁我睡着,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裏,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 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 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列王紀上3:16-27)
這裡的兩個母親都無名無姓,其實都只是普通人而已,但我們可以看到活孩子母親對自己的孩子呈現了一份超越理性的犧牲的愛。為了兒子的性命,就算真相未能大白也甘願服輸,就算失去做人的尊嚴也甘心割愛,實在可敬可佩。我相信,所有母親對自己的孩子都有這種情願犧牲自己的精神;母親們都寧願生病的是自己而不是孩子,母親們雖然自己沒有時間都會願意二十四小時伴在有需要的孩子身邊。這些旁人不能輕易了解的行動和心意,就是愛。而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因著主耶穌十字架為罪人犧牲的愛,我們也能學習怎樣去愛。

頌讚母親的文章俯拾皆是,但我們對母親的心意絕不嫌多。趁母親節這一年一度的節日,我們不妨多走一步,親自送上我們的祝福,或藉著心意咭、小禮物、鮮花、擁抱和陪伴,向我們親愛的母親致敬。最後,要孝順母親,除了在母親節的心意,更要學習體諒她為我們著急的心情;讓我們都尊重母親多一點點。

後記:雖然明天才是母親節,但今晚剛跟爸爸媽媽吃了個晚飯,也去了崇拜聽了關於母親的講道,所以就趁心裡有感受的時候寫這個。我不是一個非常孝順的兒子,但我正在學習令母親更快樂;順祝各位的母親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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